河南省2012年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摘要)
(一)报名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报名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工作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小中专)的报名要求
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凡是参加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生可选报两个小中专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二)新生档案材料
所有新生档案材料统一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类别建立并管理。
1、招收参加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绩信息,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提供);②考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考试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3+2”、小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组织。
(四)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各市招办应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根据我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认真登记,逐一审验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档案材料留存,并于10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的新生基本信息传给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查后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签字盖章。
全省拟于10月底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四、交费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的标准向省招办缴纳招生费。
五、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河南省2012年中招考试方案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6月25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6日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
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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